澳门黄金城,黄金城赌城

图片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发布时间:2019-08-15 09:44  来源:江门市财政局

加 急                            江财采购函〔2019〕79号


投诉人:江门市时尚冷气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成君

地址:江门市农林东路34号首层108铺


被投诉人1:江门市江海区永德冷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林嘉萍

地址:江门市江海区麻园路96号107室


被投诉人2: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法定代表人:陈健荣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3楼


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委托,组织实施“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空调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M2019-A025)”的采购活动。投诉人江门市时尚冷气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尚公司”)不满意被投诉人的质疑答复,于2019年7月15日向我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如下:

1.根据招标文件第6-7页采购需求,序号1-6设备名称均为单冷空调,江门市江海区永德冷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德公司”)提供的其中5项为冷暖空调,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与规格型号不符;2.永德公司提供的冷暖空调均具有电辅加热功能,该5项空调招标文件要求的总功率≤173.8KW,永德公司提供的冷暖空调制热总功率为322.06KW,总负偏离148.26KW。且其制热时功率严重超出采购需求,如果采购方的空调电源配备不足,会导致电线过热,绝缘层老化,严重的甚至会引起火灾,存在重大公共安全隐患。

投诉人请求:1.要求详细查看永德公司投标文件的《检验报告》,确定其提供的产品是单冷还是冷暖空调。2.要求详细查看其提供的《货物(软件)详细说明一览表》和《偏离表》中是否存在重大的漏报、瞒报,如产品制热量和产品制热功率,以谋取中标资格。3.要求重新核查永德公司所提供的以上产品制热额定功率是否存在负偏离。4.要求重新核查永德公司所提供的以上产品是否存在产品名称与规格型号相矛盾。5.要求重新核查永德公司所提供的以上产品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6.要求重新审查永德公司的技术主要设备参数偏离,核对是否有对其技术偏离部分进行扣分。

本机关于2019年7月16日受理本项目的投诉,在依法调查后,查明情况如下:

一、关于投诉事项1

投诉人认为永德公司提供的其中5项为冷暖空调,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与招标文件第6-7页采购需求,序号1-6设备名称均为单冷空调规格型号不符。

经审查,招标文件的“单冷挂机”并非须实质性响应的条款,对于所投产品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应是以在招标文件的《主要设备参数表》中为依据。对中标人的投标产品,本项目评审委员会认为其满足实质性要求,并对其参数的满足情形进行评审,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投诉人认为中标产品为冷暖机型,不符合招标文件中“单冷空调机”的要求,但未有证据证明单冷空调机为特定的产品名称,而不是对空调机的功能描述;也无证据证明中标产品的参数是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而是单从商品名称上认定不符合要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因此,本投诉事项查证不属实。

二、关于投诉事项2

投诉人认为永德冷气公司提供的冷暖空调均具有电辅加热功能,该5项空调招标文件要求的总功率≤173.8KW,永德公司提供的冷暖空调制热总功率为322.06KW,总负偏离148.26KW。

经审查,在招标文件的《主要设备参数表》中,未对设备的制热额定功率设置要求。经原评标委员对该投诉事项论证,指出热泵制热和电加热功率两项加热功能不会同时运行,因此总功率不会是热泵制热功率和电热丝制热功率之和,不存在永德公司投报的设备制热功率超出技术参数中的“额定功率”的情形,而招标文件也明确了由于部分空调电源未安装,投标人必须负责电源配电安装及铺设,并能使设备正常运行。因此该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

此外,在审查采购文件中发现《评标报告》记录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符合性审查时产生歧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其提供的产品须是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1.该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2.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截图;3.该产品获得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经查,有4家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截图,而评标委员会以少数服从多数通过这4家投标人的符合性审查,但无说明理由,这违反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评标委员会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综上,本机关决定如下: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二、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责令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门市人民政府或广东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门市财政局

2019年8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江门市司法局、江门市监察委员会。